2015级毕业生离校须知
日期:2015-06-10 00:00:00 发布人:admin6 浏览量:102
为使同学们按时返校,圆满完成毕业前的各项工作,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的安排通知如下,希望大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教学安排
6月4日至6日,各系安排毕业大补考由本系另行通知。
二、催交欠费毕业生学费
财务处将欠费同学名单于6月6日前交到我系,并注明欠费金额,同时结算并退还毕业生其它费用。欠学费学生须提前到财务处交纳学费,以免影响毕业手续的办理。
三、户口迁移手续
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家且离校前需要带走的,凭本人毕业证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到马路东派出所办理 .毕业时户口不迁回家迁往其他地址的;张家口籍的毕业生;专接本的毕业生;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保卫处单独办理。联系电话 4084645.
四、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6 月 17日,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带团员证到团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持学生证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五、毕业手续办理
(一)6月9日,各毕业班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清单并填写学生信息,以班级为单位带本班学生的离校清单到财务处统一盖章;16日带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离校清单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并领取报到证及创业培训证。
(二)毕业生集中返校时间:
1、6月15日下午返校;到系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或招生就业处网站填写毕业生信息。
切记在辅导员处登记各自的长期联系方式。
2、6月16日上午交毕业作业和指导教师见面,下午2:30在土木工程系小阶梯教室举行毕业教育,辅导员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
3、6月17日学生持财务处盖章后的离校清单到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盖章,盖后勤处公章须先到食堂饭卡办理处退饭卡,退卡后方可盖章。
4、6月18日上午9点学院在体育场举行毕业典礼。
5、6月19日上午毕业生全部离校。
六、离校时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要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返校,认真办理毕业手续,严格遵守纪律,文明离校。
(2)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将个人物品(尤其是各种证件)妥善保管,以免丢失。离校后宿舍不得再存放任何个人物品,否则按废品处理。要爱护公物,服从管理,丢失、损坏公物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缴纳赔偿费,否则加倍收费。严禁在公寓楼内焚烧物品,以免发生火灾等事故。不服从管理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延发其人事档案,并将处理意见装入档案。
(3)返校时需带回学生证、顶岗实习表、饭卡、图书馆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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