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言论,尊崇宪法精神,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土木工程系在10月7号展开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晨读活动。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3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4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5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6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7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8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立法机关。
9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三、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1.《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制定颁布的。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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